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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口吃


魏林西来到鸿河镇不过三年光景,他曾经是师范学院的定向学生,大学毕业后来到这里工作,没得选择,不过,他家比鸿河镇还穷,家里也没什么值得挂念的亲人了,所以他对于来到这个偏僻镇子工作,并没有抱怨过。

        只是,自从被烙上性骚扰小女孩的罪名后,傻子就被关在家里好几年了,几乎没有外出过。曾经傻子喜欢在居民楼前的院子里绕圈,时而跳着步伐别扭的奇怪舞蹈,时而将拖鞋拖拉在地上,发出刺耳的响声,那个时候,但凡见过他的居民都会刻意避开视线,如若身边有旁人,都会心有灵犀地耳语几句,或是同情或是嫌恶。

        自从傻子被关进家里,居民们还是能照常生活,甚至没有觉得有任何不适应的地方。那个被救下的小女孩和她的妈妈也只是外地的过客,没有再出现在这个地方。

        魏林西不认识傻子,甚至没有听说过这个人,他看着他嘴角流下的口水,愣了半天,正当他在思考该如何解释的时候,傻子开口了:“我,你,你,你知道……你知道它怎么,怎了吗?”

        魏林西对于这句话的理解比一般人快,因为他小时候是个口吃,没少遭人戏弄,直到小学五年级才慢慢好转,可他说话还是很慢,这个习惯改不掉了,所以心直口快的妻子总是能在吵架中胜出。

        魏林西也看出来了,傻子对他的威胁不大,很可能智商和表达能力都有问题,于是,他转了转脑袋,说:“它死了,我在给它找一个能睡觉的地方。你别吵醒它。”

        “死了,也会,会醒吗?”傻子皱了皱眉,流露出一副探究的神情,可是谁也不知道他在想些什么。

        “需要过很长一段时间,才能醒,”魏林西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随口诌出这段话,更奇怪的是,眼前这个人竟然信以为真地点了点头。

        “我不会,打、它的,你放心,只是,”傻子漏说了“打扰”二字,但是他率先伸出手去,似乎是想替那只死猫擦一擦嘴角的粉红色泡沫。“这里,脏了。”

        “别碰!”魏林西下意思脱口而出,伸出手将傻子推搡开,傻子吓了一跳,直接坐在了地上,瘪了瘪嘴,露出一副要哭的表情:“对不起,我,我不该,我……”

        傻子一着急说话更结巴了,急得满头大汗,魏林西看得竟然生出几分恻隐之心,他将猫放进已经挖好的土坑里,此刻傻子已经主动回避眼神,瑟缩成一团,肩膀不停抽动。魏林西将两只粗粝的大手按在他的肩膀上,轻声说:“抬起头听我说。”

        仿佛是接到了什么指令,傻子慢慢将头抬起来,对上了魏林西那双有些浑浊的浮现一些血丝的眼睛,不知为什么,他却慢慢平静下来,这个时候,好像周围是那么安静,没有任何议论或是扰乱心情的嘈杂声响,对面这个人在等待自己镇定下来。

        “你叫什么名字?”魏林西问。

        “我,我……王、王雀,雀儿。”傻子挤出一个僵硬的笑容,澄澈的眼睛里倒映出杂草丛顶上的那片天空。盯的时间久了,魏林西甚至能看到,阳光在傻子的眼睛里明明灭灭地时隐时现。

        “王雀儿?”魏林西点点头,心里觉得这个名字有点奇怪,但表面不露声色,继续说:“不要对任何人说,它在这里,可以吗?”

        傻子点点头,低头看了看猫的尸体,又抬头看了看魏林西的表情,又一次点头,说:“不,不会有人,听、听我……”

        因为埋尸体的时候被一个不知道从哪儿来的傻子看见了,为了对付他,魏林西花费了不少时间,好不容易将傻子哄走,他用脚将坑周边的土踢到了猫的身上,看了一眼表发现已经快到下午了,岳母可能已经回家了。所以,他未来得及将那个埋尸的地方恢复原样,连忙往家里赶。

        一进门,魏林西暗道不好,因为岳母正在餐桌上将刚从邻居家拿来的面食和水果分类,等于说,他们俩正好碰头了,他下午还要带两节体育课,实在不想再浪费时间听这个老太婆数落。

        “你去哪儿了?怎么不在家?”岳母果然放下手里的活计,瞪了他一眼,然后等待他的回答。

        “嗯,中午学校突然有活,找几个体育老师干一下。”魏林西支支吾吾道。

        岳母瞥了他一眼,没说话,但那个眼神传达出来的意思好像就是体育老师,空有蛮力,天生就是听人使唤去干活的。

        魏林西并不在意这样有些针对性的眼神,他选择了最保守的战术,装傻充楞,然后一走了之,眼下他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

        两堂体育课在下午三点,他提前一个多小时从家出发就是为自己预留一些时间。

        魏林西从前听说学校门口摆摊卖茶叶蛋的老伯在鸿河镇生活了快三十年,熟悉这周围的不少事情,本来,他没有留意到这个信息,只是偶然听到谁提起,便藏在了脑袋里,现在需要用了,神奇的是,这个信息竟然主动从自己的大脑中跑了出来,可是他已经彻底想不起来是谁跟自己说过的。

        他偶尔会在学校附近吃,前提是妻子有晚自习,没法回家做饭,岳母会花一下午的时间为妻子煲汤,大多是补身体的,魏林西自觉自己的胃太贱了,根本尝不来那些汤汤水水的味道,所以一周内有一半时间,他的晚餐都会在学校附近解决。

        出南门马路对面左手边第一家的冒菜是他的心头好,再隔一家门面的大娘水饺他觉得比岳母煮得更好吃,毕竟他是个老师,学校明面上是禁止学生在午休时不吃食堂,去外面的小商贩那吃,所以,魏林西还是会避开学生人群,通常体育老师比学生放课早,他就会趁着这个时间出校门填饱肚子。

        邓伯这几天一个人出摊卖茶叶蛋,听说煮茶叶蛋的邓婶前两天喂鸡的时候闪了腰,这几天都躺在床上静养,魏林西先买了一兜五个茶叶蛋,然后表示了一下慰问和关心,其实心里寻思正好现在只有王叔一个人,方便他打听事情。

        “叔,您知道王雀儿吗?”魏林西刚付完钱,便把脑袋凑过去问。

        “谁?”邓伯的耳朵有点不好使了,他像模像样地伸出小拇指掏了掏,然后等待魏林西重复一遍问题,这次他好做好准备。

        “王雀儿,大概这么高,挺瘦的,”魏林西在自己的身上比划了一下,继续在脑海中回忆那个人的面貌,连忙补充了一句:“好像脑子不太好使,有点傻。”

        “哎,你说的是老王家的大儿子啊,你怎么能不知道呢?那可是镇上出了名的傻子,哦哦,小魏啊,你是哪年来的,话说回来,我也有好几年没见到他了,但是估计,他不会变的,听他家邻居老范说,傻子的妈辞掉保姆的工作去省城谋职了。”邓伯絮絮叨叨说了一通,魏林西耐心地等突然来的一个客人付完帐后,挑拣邓伯话里有用的信息,然后提问:“好几年没见?怎么可能,鸿河镇也不大,您还认识他们的邻居,应该住的不远吧?还有,出名是什么意思?”

        “他家住在镇西那片破旧居民楼里,陆陆续续搬出来好几户了,别看你叔我在这卖茶叶蛋,我退休之后拿出了攒了半个辈子带着你婶火速搬离了那里,说到底,还不是为了我儿子考虑,等过几年带媳妇回家,不能给他丢面子不是?

        “傻子他家自然没那么幸福,老王很早就死了,他干的活也危险,之前是在省城装修队干活,听说是给高层居民楼擦玻璃。具体怎么死的,我不太清楚,总之,老王媳妇,也就是傻子他妈,四十岁出头就守寡了,带着俩儿子。其实,要我说句实在话,大儿子多亏是个傻子,不需要读书,不需要找工作,娶媳妇……但是,他家老二就不一样了,大学就去了省城,从小成绩好着咧。”

        “在省城?那傻子的妈妈就是去找二儿子?他家还有别人吗?”魏林西忍不住问。

        “这就不用操心啦,傻子妈临走的时候将傻子托付给他家邻居了,我也是听那个邻居老范说的。”

        “傻子看着挺小的,一个人出门安全吗?”魏林西挠了挠头,有点发懵。

        “说啥呢,小什么,和你差不多大,都28了,还是个危险分子呢!”邓伯见现在也没什么客人了,越说越兴奋起来,也没有避讳谁刻意压低嗓门。靠近两人的那棵杨树的叶子刷刷作响,刚才的一瞬间,好像有一阵微风吹过:“他被关在家里快三年了,有一次,众目睽睽之下,他竟然压倒在一个小女孩身上,裤子都掉下来了,露出半截屁股蛋,你说说,这害不害臊啊。”

        “这……”魏林西不知为什么,仿佛沉浸在那个没什么说服力的故事一样,脸热得涨红,两只手都不知道该往哪里放。

        “傻子倒霉,那个小女孩一家是镇上领导的远方亲戚,孩子放假过来探亲的。哎,总之,那件事之后,傻子家一直没选上低保家庭,傻子妈更难了,在这边根本赚不到什么钱。”

        “那件事之后,傻子怎么样了?”魏林西问。

        “被他妈关起来了,从没放出来过,我也很久没见了,听老范说,在家里情绪还算稳定……哎,你怎么突然问起他?”邓伯该说的都说差不多了,对别人掏心掏肺惯了,后知后觉提了问。

        “我岳母这几天前段时间不是来了吗,之前她对傻子印象挺深的,闲聊的时候提起,想知道他怎么样了,我就随口向您打听一下呗。”魏林西想了想,胡扯了一句。他自己都没意识到,怎么岳母这个人在他的生活中占了这么大的比重。

        “你们这关系处得不错啊,看来那些传闻都是假的咯?我听说你是个妻管严?”邓伯开始调侃他。

        “谁,谁说的?”

        “还能是谁,我的那些买家,这所学校的学生呗。”

        上完了下午的两节课,魏林西要继续留在学校等妻子上完课一起回去。他觉得身上有点不舒服,总感觉浑身环绕着一股老鼠药甜腻的味道,仔细嗅嗅,似乎还有猫臭味。

        妻子从备课组办公室出来的时候,脸色依然铁青,整个脸部肌肉都紧绷,局促,让人看了恨不得立马站起来,反思自己是犯了什么令人厌恶的错误。

        但魏林西早就习惯了,他的心里没有任何反思或波澜,径直走上去,接过妻子手里的提包,挂在电动车的把手上。

        她的嘴里念念有词,似乎是在责怪班上好几个同学不听话背诵古文,过了一会儿,又像是在骂那几个孩子的家长,就知道把孩子托付给老师,自己撒手什么都不管。

        她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同时手上接过了魏林西递来的头盔,那个头盔戴上后异常闷热,但之前有一次魏林西因为没戴头盔被交警罚了款,从那以后两人都自觉戴上,每次魏林西都是等妻子戴上后才戴。

        学校到家距离不远,骑了不到二十分钟,远处的夕阳恰好躲进了最高一层楼下,两人直接上楼,开门进家,闻到了一阵排骨汤的香气。

        今天是周五,岳母难得做了三菜一汤,咸鱼烧茄子、半只烧鸡、豌豆炒肉和一锅丝瓜排骨汤。汤炖了一下午,排骨软烂脱骨,软趴趴的丝瓜附在汤水的上面一层,全然没了精神。岳母单独给妻子盛了一碗,放在桌上。岳父放下手里的报纸,看到他们俩回来了,也正要起身吃饭。

        眼尖的妻子一眼瞄到,放在客厅里的猫粮碗还是满的——“妈,妙妙今天怎么没吃东西呢?它在哪?”

        她拖下鞋,紧盯着碗,作势要往屋里走,寻找那个熟悉的身影。

        岳母正在忙着擦灶台,对付地回了一声:“这可不怪我,你交代的我都做了,我都是按时填猫粮的。”

        此刻,仍然站在门口的魏林西将妻子的提包放在门口的置物柜上,不自觉地开始冒汗,心里发怵,他没有想到,待在家里一整个下午的岳母竟然没有发现猫不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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