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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第十三章


翌日,孟晚情睡了个好觉,宋霁明眼底青黑。

        看着少年一副憔悴的样子,孟晚情心里好笑。

        果然有时候心大点会比较幸运呢,你看,一夜无事。

        想着今日她自己还要赶车,宋霁明却可以在车里补眠,孟晚情就觉得对方没什么好心疼的。

        马车又行了一日,在夜深后赶到了青县的城外客栈处。

        下车前,孟晚情问了对方一句:“两间?”以免对方大半夜又跑来找她,浪费钱。

        宋霁明没有点头。

        “一间?”孟晚情又问。

        宋霁明微不可闻地“嗯”了一声。

        大少爷真难伺候。

        孟晚情在心里嘟囔了一句。

        其实孟晚情并不想跟他作对,好歹他也是一朝王爷,权利大过许多人,她不得不承认,自己还是有些忌惮皇权的。

        如果这趟旅途能跟宋霁明结个善缘,孟晚情表示很愿意,多个朋友总比多个敌人好。但注意,是“朋友”,如果宋霁明不把她当朋友,而是把她当工具人的话,孟晚情才不愿搭理他呢。

        所以她得努力把宋霁明对她的观念掰正了,让他以后能对她尊重点,在抛去身份成见下,把她当做对等的友人……谁说王爷不能有江湖朋友?皇帝还会有知己呢,虽说这主要还得看人,如果对方品行太差,当朋友也不值当。

        在客栈后院受冻洗完衣服,孟晚情回到房间时见眼前景象后一愣。

        那简直是一幅美少年出浴图。

        幽暗灯下,少年青丝如瀑,水汽萦绕,肤若凝脂,颜如渥丹——当然,他穿得很严实。总之人就是非常好看,尤其是在这个年纪,性别特征不是太突出,长发披肩竟有一股女性的柔美。

        孟晚情想,果然美人是不分性别的。

        也不是没见过他披发的样子,但这回湿漉漉的别有一番韵味。

        孟晚情自认是一个定力比较强的人,面对成年美男尚可一战,别说一个毛都没长齐的小屁孩了。她不过起了一时的欣赏之意,就再没别的想法了。

        孟晚情泡澡的时候,顺便划了划系统商城。

        自带商城就是好,不仅有香皂、沐浴露,还有护发素和牙刷牙膏等,这大大的便利了她的清洁,不然要是学这里的古人,只能用老百姓的土方法了。

        孟晚情想,富贵人家的清洁用品大概会高档一些,不过宋霁明这个落难王爷,就只能受委屈了。她是不会跟他分享这些好东西的,嗯,起码在信任他前不会。

        之前自己用的时候,都是躲着人的。

        关于系统背包的事,孟晚情先前发现了一个bug,理论上说背包中一个格子只能装一种物品,同种物品可以叠加储存这个孟晚情倒是发现了,但系统判定的“一种”,十分有待商讨。单样物品可叠加这不必多说,但多种物品被放在同一个包袱里,这一个包袱系统也能判定它是“一种”!也就是说,孟晚情只需把许多东西打包进一个包袱里,丢进背包也只占一格。包袱里的东西相同则能叠加,不同则另占一格。

        这大大便利了她携带物品,所以她这次出行可以说是轻装上阵,若不是带个外人,不能让他起疑,她还能更轻。

        洗完澡后孟晚情就爬上了床,不过她得等头发干,所以暂时没躺下。

        古时的娱乐太少,等头发干的这段时间,孟晚情无聊得都快要发霉了,没事干的她只好想想这趟旅途,提早做些计划才能不乱阵脚。

        宋霁明坐在桌旁,大约也是在等头发干,干坐着没事做。他的头发比孟晚情的要长,干得也比较慢。

        从前都是有人服侍,他没想到自己竟有一天需要自己动手脱衣服、洗澡、擦头发。还好他记得从前宫女们的动作,自己也不算笨手笨脚,才没出什么乌龙。

        不知坐了多久,等两人都哈欠连连的时候,才纷纷躺下闭眼。

        宋霁明其实没有太困,毕竟白天睡过,他的哈欠完全是被孟晚情传染的。

        他有一事在意,便问出口:“我现在身上这套衣物好香,从前从来没闻过这种香味。记得这套是我们在三溪镇的客栈住着时你洗过的。”

        孟晚情不太想搭理他,困,敷衍道:“香点不好么。”

        “好是好,可我发现这香味跟你身上的一模一样,你发间也是这个味道。而且刚才,你洗澡的时候我也闻到这个香味。”

        “……”孟晚情的睡意忽然消了大半,“……你鼻子还挺灵。”她觉得那味道挺清淡的。

        “你用的什么洗的?”

        “……皂角。”

        “我也要用。”

        “……你倒还挺不客气。”

        “嗯。”

        “…………”孟晚情翻身过去背对着他,沉默捂眼。

        大意了。所以她才不想住一起。

        “孟青?孟青?”宋霁明伸手去摇了摇那团被褥。

        “好了好了,我知道了,下次就给你用,别扰我睡觉。”

        宋霁明安静了。

        孟晚情:……这破小孩。

        早上醒来,宋霁明又要她给他绾发。

        孟晚情因为一件秘密暴露,心情很不好:“你也该自己学学了,我可不是伺候你的下人。”

        宋霁明放下了梳头的梳子,就坐在那儿不说话。

        “……”

        “……”

        “…………”

        “…………”

        孟晚情觉得自己要疯,这小子究竟什么时候掌握的跟她斗的技巧?装可怜没用!我告诉你,没用!!

        她愤愤道:“那你干坐着吧,我去县上一趟!”

        她原本就打算今日休整一天,连日赶路让她略感疲惫,既然到了青县,好好参观一下这座城池也是不错的,还想着能带宋霁明这个没出过宫的人一起玩玩,他之前在三溪镇时就对周围的事物很好奇,孟晚情本想着能让他体会一下风土人情……

        好嘛,现在,她生气了,就不带他玩了。

        青县依山而建,绿林环绕,故而得名。

        城内的绿化做得似乎也不错,家家户户的院子里几乎都种着树,门口还有花草,想来住民的闲情逸致挺盎然。

        孟晚情嘴馋,买了个糖人舔着,悠步走在各主干道上,看着两边鳞次栉比的店铺,想找找看有没有什么新奇玩意。

        街上行人络绎不绝,孟晚情瞧着这个朝代的服饰还挺多样,有些还能明显看出此人身份是侠客,彼人是镖师……没想到混江湖的人还不少。孟晚情又想起两日前那几位身着蓝白相间劲装,自称苍穹派的人。

        苍穹派,这名字大气,看他们人手一剑,想必是修的剑法,也不知挥舞起来,是个怎样的身形。孟晚情有点想见识见识。

        这朝代的发型也很多样。

        大约是行走江湖方便,将头发剪短的不少,所以像孟晚情这种只是及肩长度的头发,走在街上也不会显得突兀。

        古代的娱乐活动真的不多,孟晚情逛了许久,也只看到一耍猴的,还有一街头杂耍。

        倒是一家茶馆里,有一说书人在慷慨激昂地讲着江湖故事。

        孟晚情在馆外听了几句,觉得挺有意思,便进去交了茶位果脯钱坐着听。

        一开始说书人讲的是一名孤身行走江湖,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侠士,听客们虽听着起劲,却觉得老套,央求说书人换一个。

        说书人想了想,便道:“那好吧,讲了仗义走天涯的男儿气概,便讲一个荡气回肠的爱情故事吧。各位听客走过路过不要错过,在外头徘徊的人也不要犹豫了,进来喝口茶,在下接下来要讲的故事,可是压箱底的宝贝,轻易不拿出来说,各位今日有耳福了。”

        众听客嗤笑,让说书人不要搞噱头,快点讲故事。

        “稍安勿躁、稍安勿躁,这就开讲……相传百年前,有一位极受大王宠爱的公主……”

        相传百年前,有一位极受宠爱的公主,她风姿卓越,英姿飒爽,从小不爱女红,只喜练武,偏生奇才,身手绝顶,十五岁时出宫走江湖,结识了不少朋友,还遇上了一个俊朗青年,随后两人便一见钟情,二见倾心,三见定终身。本以为能成就一段佳话,谁知男子竟为□□,从前作恶多端,残害生灵,人人得而诛之,众人皆劝诫公主不要和他在一起。但公主痴情于那男子,不肯放弃,同时心寄天下苍生,规劝男子改邪归正,最终靠着爱的感化,与男子走向了幸福的归隐结局……

        孟晚情嗑瓜子的手停下,神情一言难尽,脑海里的弹幕飞速划过这些语句:“狗血”“不现实”“故事没有逻辑”“靠爱感化改邪归正?□□不要面子的嘛”“以前作恶多端怎么算?没人寻仇?”“公主你到底看上他哪点?”……诸如此类。

        但众人听故事明显图个新鲜,且没接受过狗血文的熏陶,找不出逻辑漏洞,只啧啧称奇,说这公主如何情深,如何勇敢等等……

        孟晚情同样是随便听听打发时间,虽总觉得哪里不对,但也不会指出来砸人场子。

        待场子散去,孟晚情有点肚饿,寻了个路人问这县上最好吃的是哪家酒楼后,就欢快地奔向了那里。

        一天游玩下来,孟晚情心情早已大好,她本就不是个气得久的性子,这回吃着好菜,倒是想起被她丢在客栈里的宋霁明来了。

        虽说包袱里不是没有干粮,但连她吃几天都吃腻了,更何况娇生惯养的皇子。

        孟晚情反思了一下自己是不是太过分,可她的确不想给他当下人啊。她与他的矛盾,归根结底还是身份问题,她不是不会照顾人,但她不希望对方将这当做理所当然,她付出可以不求回报,但对方予取予求就不对了,这难道不是强盗逻辑?她又不是他妈。

        最终孟晚情还是觉得自己脾气发过头了,她承认她有把昨晚香皂的气加在这里一起撒出来,但她到底是不喜他那高高在上的态度,所以还是不打算与他交心。

        提着一桌好菜,孟晚情打算将这些当做早上的赔礼,给宋霁明带回去。

        一路上琢磨了许久的说辞,在推开门的那一刻就全都无了用武之地——

        宋霁明不见了。

        客栈里里外外都找过了,就是没有。

        掌柜的也说没注意。

        孟晚情的心忽然一沉——该不会是那些杀手发现了他的行踪,将他掳走了吧?!

        先前在三溪镇就已经暴露过容貌,如果皇帝真的派人来找,必定会从三溪镇的民众口中得知他出现过在那儿!而稍微推算一下,找到青县这里来也很正常!

        ……果然,就不应该让他一个人待着!

        这破系统也不知道提醒她,之前还那么保他呢,如今就不管了。

        说起来系统也没有给她发布护送宋霁明去渝州的任务,所以对系统来说,宋霁明到底算不算关键人物啊!

        孟晚情颓唐地坐在床边。

        要说她对宋霁明的感觉,很复杂,一面把他当小孩,有些可怜,一面把他当做王爷,她不喜权贵。可若是在危机之下,问有能力的她救不救,她当然是会选择救,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何况宋霁明只是个半大的孩子,成年人保护未成年,天经地义。

        宋霁明若是被掳走,定不会有好下场,孟晚情预想到那些可能性,便十分自责。她本可以将他送到安全的地方,却没做到,白白牺牲一条人命……

        ——咦,等会,怎么没在房间里看到给宋霁明买的帷帽?还有早上桌上放着的一顶木冠,怎么也不见了?

        杀手掳人,不至于把这些东西都一起带走吧?

        难道……

        孟晚情忽地站起,朝门外跑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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