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 厨王争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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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清歌心中本就已有决策,又苦思冥想了一夜,终于在第二天一早将消息给放了出去。
经过乡民自发的宣传,街头巷尾都在流传,三日之后,醉仙楼将举行厨王争霸赛,除了醉仙楼的内部人员,所有有才能的厨师也可以来参加,得到了厨王的称号,就可以以高薪留在醉仙楼。评审权交给当天来醉仙楼的食客。
醉仙楼内部仅能设置一百个席位,所以这一百位食客需要事先预订,先到先得,预订席位需要出一两白银。
虽然一两白银并不是个小数目,但是此地百姓生活富硕,杜清歌将此消息一放出去,还是有人争先恐后的来预订。
杜清歌在醉仙楼的大门钱摆了一个木桌,一个太师椅,亲自收钱,不一会儿的功夫,荷包里已经是鼓鼓囊囊了。杜清歌将最后一个号码牌递了出去,推开了队伍后面的人递来的白银,浅浅笑道:“不好意思,已经有一百人了,名额满了,还是回去吧。”说着就要收拾东西进去。
杜清歌这话说完之后,后面的人有的小声抱怨,有的面露失落,但是还是纷纷自觉离去。
但见那人的手还杵在跟前,她不明所以,只以为这人是因为没抢到票而失落。她安慰道:“厨王大赛之后,醉仙还会重新开张,要不那个时候小哥你再来光顾吧。”但是也不知她这句话是怎么招惹了这个人。
这人脖子一梗,支棱着眼道:“姑娘,你可千万不要不识抬举,你知道我的主子是谁吗?还是赶紧把号码牌给我吧?”杜清歌本来就没将这人放在眼里,见他说出这话,不由的心中鄙夷,也就止住了动作,斜着眼打量着他。
之见这人年纪尚小,看起来不过十五六岁,一声短打,衣着也算是规整,但是却不大气,就像是统一的制服,杜清歌想起他刚刚提起了自己的主子,那他想必是哪家公子的小厮或是书童。这人年纪不大,却不知是从哪里沾染的一身世俗之气,说话做事不免是令人厌恶。
杜清歌本不想理睬他,但是想着他也是替主子办事,没有完成任务,可能是怕主家责罚,心中害怕,所以才不觉摆出了这丑恶的嘴脸,心中辗转了一番,她耐着性子对他解释道:“不好意思,我们的醉仙楼的场地太小,只能容纳一百名食客,来的人多了。恐还是招待不周,所以这票,再多是没有了,再说了,我们定的规矩是只发放一百张票,我要是在你这里破了这个先例,那对那些同样没有拿到票的人,岂不是太不公平了?”
杜清歌自认为说的清楚明白,这人回去也可以对他的主子交待了,但是没有想到,说了半天,根本就是对年弹琴。她的话音一落,这年轻的小厮就不耐烦道:“那这么说的话,这个票你还是不愿意给我了?”
杜清歌一愣,神色冷了下来,嗤笑了一声,淡淡道:“没有,走吧。”
小厮见杜清歌拿出了赶人的姿态,一副不想和自己再谈的样子,面色变的愈加的阴冷,他睥睨着杜清歌,咬牙道:“杜姑娘,我是不是没有跟你说清楚,我的主子,可是战功赫赫的大将军,寿国公的长孙,长孙无极,你确定要违逆他的意思?”
杜清歌茫然了一秒,没有接话,小厮还以为她是怕了,心中嗤笑:果然是个没见过世面的村妇,一听到我主子的名头家吓呆了。
刚要嘲讽她两句,就见杜清歌一脸茫然的看向他,张口问道:“寿国公是谁?不认识。”小厮一瞬间哑口无言。等反应过来,要斥责这女子的时间,就见那女子,已经将椅子给摞在了木桌上,弯着腰,拱着背,一步三挪的朝醉仙楼走去。
小厮的话哽在了喉咙了,定定的看了这女子许久,他终于想到了一个主意,咬牙切齿的对着这女子的背影斥道:“见你看不起我,你们都看不起我,看我回去这么收拾你,你很快就要大难临头了!”
而杜清歌对这一切却毫无知晓,拼了九牛二虎之力将这些东西给搬进去之后,杜清歌将醉仙楼的大门紧闭,就三两步窜上了楼,将自己的给甩到了床上。
瘫倒在床上吗,两眼无神,脑袋放空的盯着屋顶上的横梁看了许久,杜清歌终于从床上弹了起来,将荷包从自己的怀里掏了出来,然后将荷包里的物件一股脑的倒了出来。银子相互碰撞着散落在床上,铮铮作响,杜清歌近日心中的阴霾一扫而光:这可是自己亲手挣的银子,而且还不费吹灰之力。她不禁感叹道:“还是挣钱是最实在的事情啊。”
她本来还对自己心存怀疑,但是一下子见了这么多的钱,心情变的激动了起来,整个人居然就来兴致,决定再接再厉,乘热打铁,将醉仙楼好好的布置一番,要将三日之后的厨王争霸搞的有声有色,到时候肯定把醉仙楼的声势给打出去,顺便赚的盆满钵满。
杜清歌一联想到未来的美好图景,已经是坐不住了,从床上爬起来,将刚赚的那袋银子重新塞到了怀里。然后“吧嗒吧嗒”的往往楼下跑。
径直跑出了醉仙楼,杜清歌喘着粗气,随便拽住一个过路的人,张口就问:“大哥,请问这里哪里有集市啊?我想买些东西。”那人看着眼前的这个女子,头发散乱,脸色坨红,汗水正顺着脸颊往下流,还大大咧咧的拉着自己的袖子,全身上下到处都透着古怪,连忙甩开了她的手,正色道:“我不知道,我不知道。”就逃也似的离开了。
杜清歌看着他离开,不由的嘟了嘟嘴,不满道:“我有这么可怕吗?真是的。”虽然她不以为然,但是形象确实不不雅,接连着被几个路人给拒绝了之后,杜清歌才终于意识到了,她擦了擦脸上的汗,整整了头发,缓缓的走到一个路人的跟前,柔声问道:“公子,请问哪里有集市啊,奴家想去采购一些物品。”那人见杜清歌如弱柳扶风,娇滴滴,软绵绵的,骨子早就酥到了,忙抬手给她指路:“姑娘往前一直走就是了,今日真好是十五,是赶集的日子,那里有很多有意思的小玩意儿呢。姑娘肯定喜欢。”
“是嘛?”杜清歌来了兴致,心早就飞了集市里,路都已经问道了,也没有心思再应付他了,拔腿就跑,跑了几步,忽然想起了什么,回头招手示意道:“谢谢哥们了啊!”不管不顾的跑了,留下那人一脸呆滞的站在原地,怀疑刚刚出现了幻觉。
杜清歌快步向前跑去,果然没过一会儿,就看到集市出现在了眼前,这个朝代果然是繁荣,集市上应有尽有,有卖糖人的,有卖剪纸的,有卖糖葫芦的,还有各种各样的小工艺品,杜清歌应接不暇,从这个摊位跑到那个摊位,觉得自己的眼睛都要看花了。
口袋里正好有钱,又什么都想要,杜清歌觉得自己简直就像是回到了现代,开启了疯狂购物模式,果然,就算杜清歌是一个很糙的女人,整天就知道和一些大老爷们混在一起,在现代的时候,就一直被“青姐青姐”的叫着,但是今天她才知道,她骨子里终归还是一个女人,只要是女人,就没有购物会不兴奋的。
一番大采集之后,杜清歌兴致勃勃的回了醉仙楼,首先做的一件事,就是将自己手上的一把大红灯笼给挂在了门头上。仰头看着一排红彤彤的灯笼,杜清歌油然而生一股自豪之感,她叉着腰欣赏着灯火通明的醉仙楼,不由感慨道:“我杜清歌真的是个天才,掌柜的把醉仙楼加到了我的手上,真的是他做过最明智的决定。”
她畅想着未来:“先将醉仙楼的名号给打出来,再吸引更多的食客,顺势推出外卖私房菜的模式,肯定会是一个壮举。”
在这黑夜之中,寒风袭来,她不仅没有感到到一丝凉意,反而觉得胸膛里热热的,胸中莫名的生出了一股豪情壮志:“我杜清歌既然来到了这个世界,就绝不能白白活了这一番,不管是在哪里,终归是要留下一点我努力过的痕迹的。”她甚至“知心妄想”到:也许我的家人,我的朋友,在多年之后,能看到我留下的痕迹呢。
杜清歌感慨一番,走进屋内,将醉仙楼的每一个角落都打扫的干干净净,连一丝灰尘就难以察觉,再将自己买回来的装饰品拿了出来,将醉仙楼好好的装饰一番,心满意足的打量了许久终于是察觉到了一丝倦意。
外面查夜人的锣声传来,带着黑夜里的寒意,“锵锵”响了三下,原来已经是三更天了,杜清歌打了一个哈欠,揉了揉眼,累得再也不想动弹,就直接俯身在桌子上。
头一沾到桌子,就沉沉的睡去了。
打更人也渐渐的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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